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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tt的爱情前言:tt的爱情,是1个人称tt的女人的爱情感言,而不是我的爱情;
当然,8杆子也没有打着我;
tt其人,基本描述是:
女人,不丑,有文才,善广告,喜群居,又单身...
[love 1]--tt
写作于我,居然往往是为了告别。
——题记 我对于看起来好像还爱我的人们总是放不下。 这大概就是做人太过贪得无厌的报偿。 其实他们的人已经离去,在证明了我并不适合他们之后。 可怕的是你总是不小心留意到,还有那么一点点心留在了你这里。 你觉得荒谬,开始变得失语。当然了,这是人之常情。 可是你禁不住疑虑,一点点心在这里,那末当然也可以一点点心在别处,总是心有旁骛的你们,怎么说服自己的爱是真爱唯一? 要么就是你太偏执了。 这世上岂非根本没有契合的情侣,都不过是自我暗示罢了。 有人耻笑,说:这无非是没遇到罢了。 很好,请等待五十年,看看没死的人,到底谁笑到了最后,谁笑得最好。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值得执着的呢。 找一个自己不讨厌,也喜欢自己的人,惜福快乐,一直到老,只要有才,总能创造出一些美妙的过去未来吧,这其实不过是个操作问题。 只是把一个原本很有市场的货物囤积在家里,恐怕也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好在我是女人,呈贬值趋势,我的被囤积只能证明男人的愚蠢,而我的不被囤积才证明了男人的精明。唔,我得承认这个态度稍嫌偏激,呵呵。 对于我来说,这其实是第N次铁板钉钉的告别。 我有表态和落款的爱好,总是在产生一个念头的时候希望把它表达出来——大部分时候都没干,因为已知道这世界接纳不了。然而在恋爱的时候我爱好肆无忌惮。 其实我是个留恋旧物的女人,固执又偏激,又总喜欢较劲,总在事情到了无可挽回、没有余地的时候才肯罢手,爱归爱,还特有尊严,从不肯轻贱自己,也不喜欢给别人犯贱的机会,从几个牛人对爱的定义看来,这大概根本不对。 不过既然我本性难移,那么自讨没趣也可以理解,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怨不得别人了。 好在我尽管情绪流转很快,却总算知行合一,想到的立刻兑现在行动上,大概也算是情感动物如我苟活于世的生存本能。 前言均属废话。其实我想说的无非是,人可以在恋爱之后仍然有勇气全副身心投入的去爱是很值得称颂的事情,我会继续发扬光大,总之一次一人,宁缺毋滥好了。 这一次其实很短暂,作为我人生历程里面第三段真诚往来的感情,我得说这对我还是很重要的,考虑到我的文字水准也比往年有了精进,看来也值得书写一二。 首先,我打算回忆一些这段爱情里面让人心动的时刻。这里纯然是美丽的,也是我将记取的部分。我喜欢只记得好的,纯粹的喜欢彼时那个时空里面的那个人,既然不在一起,那么不好的统统都可以忘记,这样划算,对不对? [love 2] Y大人是碰巧拾获的,S城总共只有一座值得爬的小山,唯一有趣味性的就是走水路,像我这样一个视坚持为畏途的人,舍弃正道改走水路简直象征着我的人生取舍。一个天然喜欢水路的男同学激发起我内在天然的好感也就很自然了,何况他是我喜欢的类型,高,匀称,皮肤好,话不多,但有意思。 我们火速结成了盟友,我被指挥着给他拍照——一项我基本从不给自己做的工作,作为无色无德存在感又很虚空的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自己曾经存在过的证据留下来——不过我从善如流的答应了,也被激发着也给自己拍了不少。没想到仁兄拍我居然很过得去眼,这是后话,也是好感的萌生之一,你看,人们喜欢人们绝对是有理由的,只是看是不是追本溯源罢了。 我对善于唱歌的人总有特别的崇敬和偏爱,会写字的也是,这大概是由于我秉赋太差产生的副作用。客观公正的说,Y大人其实不善唱歌,这是后来发现的,不过对歌曲的品味却是好的,老实说我对歌曲的品味并不好,主要看歌词,曲调一概雅俗不据,也是和稀泥的作风,但是我善于看人,因此对于谁对歌曲的品味好还是了如指掌的,自鉴不行,但跟风我会,在很多方面均是如此。因此,当我看到魅族的MP3,听到陶喆的小曲的时候,我忍不住初步判断,这是个靠谱的讨人喜欢的理工科男生。 [love 3]
当然,在这种感情萌生的初始阶段,你总是不会清晰的意识到后面将发生什么,产生的不过是带有倾向性的隐约的好感,这样的人也许在你的内心深处只有一个,但更普遍的情况则是许多个前前后后的并存,只是看是否有各种各样的机缘玉成罢了。
好死不死的,我就撞上了一枚。 尽管经验并不算太过丰富,但这类机缘的发生和消长没有一次不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这是借了我感情失败的光——如果成功,我大可以双臂环绕着某男同学的脖子,亲密地回忆过去,放眼未来,把自己和他之间的种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过节用排山倒海式的浪漫轻描淡写地给勾兑过去——然而并没有,于是实际的情况,你总是觉得仿佛被老天算计,摆了一道,给了些明晃晃的暗示却不肯负责,让当事人比如我忍不住懊恼封建迷信果然要不得,以后还是尽人事听天命,不要相信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歪理邪说,不管是60大洋妈祖庙里求解的姻缘,甚至是500大洋高级算命先生纤毫毕露巨细糜遗的天条,均要持理性自如的保留态度。 好,闲话不提,讲重点。 放心,没有香草山那种余杰式的文青的纷扰不休。我是本着有益身心的态度跟那种文青式的纷扰不休狠狠诀别过的,因此缘分的到来也显得非常的泰然自若,我一贯热爱这种轻飘飘的人生的美德。 话说水路山归来,却听说Y小哥要迁去千里之外的T城上班了,这其实不干我的事儿,但饯行晚宴我是很乐意参加的。对于一名单身女青年来说,有什么比群居和聚会更让人心动呢,忍不住让人回想起光芒万丈的前毕业时代,大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值得记取的长期狂欢吧。 [love 4] 我携带了我的女朋友G小姐一起去,却不想她到得比我要早,恰巧坐在被饯行同学的旁边,而我到得最晚,只好处在最末,眼睁睁的看见熟人们都隔得天差地远,附近的人又都有自己的乐趣,忍不住有点儿嫉妒和Y小哥相谈甚欢的G小姐,这时我忽然觉察到自己的醋意,以至于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对Y同学的好感。我想用这个佐证女性比男性对自己的感情更加敏锐,不过也许会招来不满和反证,所以保守的说,大多数女性对自己内心细微情感的觉察恐怕比男性更敏锐?好吧,我承认这段本质上是为了符合本版主题,凑数的。。。 这不算缘分。缘分发生在第二天。 我还想加插一下余杰的香草山,对不起,今天刚看过,印象犹存。我知道这样讲故事不好,但我忍不住不说,你将就着听听好了。那两个人的缘分远比我这里将写的要眩目得多,如果你想猎奇,那么接下来的部分你可以不必看了,去看余杰的真实的文青故事吧。诚如他们所展现的,当一个人心里觉得这是缘分的时候,他将做的就是无限夸大小概率事件的不可能性,这在叙事上往往是值得夸耀的成就,但如果你像我这样总喜欢在事后揭下温情脉脉的面纱,你就会看见真实的情况不过是我们碰巧都在第二天的同一个时间到达了直线距离不超过三米的两个坐标点。 然后我们把彼此认出来了。 那个地方叫做S城图书馆存包处。 [love 5]
我得说这其实是段不错的relationship,毕竟是头一回分手之后还能保持联系,估计跟我自己变得从心所欲不逾矩或者换句话说道德底线降低或者再换句话说懦弱了或者再换句话说不靠谱了没有原则了跟着感觉走了以及对方着实恋旧有关。
老实说我想把我给写死掉算了,以成全这篇很真实的小说,不然总是赤裸裸的拷问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实不见得是件很让人愉悦的事情,不过考虑到大家的支持,我决定勇气一把,继续艺术的活着。 我想自有恋爱来我对感情的一切身心特质其实均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唯一多出来的事情就是不断的认清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我还顺便想了想,假如人人都跟我一样,那么谈恋爱是不是就变成了一种可行的交易,你出ABC,我出123,match了,我们就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不match,我们也可以很方便快捷的好聚好散。由于彼此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省去了很多摸索的过程,可以非常轻松愉悦的解决此类问题——然而,我又想,恋爱的乐趣岂非正存在于误会之中,尽管失去一个本来觉得可能会合适甚至已经在lever1-8都显示出非同一般的合适的人让人万分苦痛。 谈恋爱是赌博,结婚是勇于下注。 曾经我想:幸好分手是在结婚之前;后来我想:为什么不干脆席卷进婚姻再分呢,有什么本质差别么? 如你所见,面对真正的relationship时,上述思考统统残破不堪,我真正所做的,不过是见招拆招而已。 [love 6] S城的图书馆存包室成就了一段邂逅和date,一起逛图书馆,一起谈天,一起借书,一起迷路,一起吃饭,一起坐车,然后各回各家,到家的时候已经11点多了。长长的时间和空间对于我来说意味着情感的酝酿和发酵,因饯行在前,忍不住也萌生了一点点惋惜的感觉,尤其注意到Y君与我同样有着乱逛的爱好。
回来后接到短信,常规作业,不过仍然说明是有好感的。我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原罪就是敏感,公平的说,这使我语文不错,没准儿还有利于从商,但是,谈恋爱太过敏感,万分清楚哪怕一点点的好感和疏离,这其实是件很倒霉的事情。无觉察是幸福的,意识到则必须面对。没有大智慧如我,总是对不想接受的好感消极逃避,对不想接受的疏离尖锐反抗,对此我无能为力,甚至自我厌恶,然而也还是无能为力。 好在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他会守得住自己,知道自己要什么,应该不至于受我的侵害。 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惊异的说,我对恋爱对象的要求居然是务实,理由居然是害怕对方会受我的侵害。我有点写不下去了。 [love 7] 我得回归一下。说好写值得记取的美好来着。
Y君是很体贴的人,乐于奉献,对LP照顾必定是周至的,发出的短信永不落空,对情感脆弱的人是一剂良药。我们住过一阵,那时全国普降大雪,虽然许多人遭了灾,但很适合蛰居式的恋爱。他很照拂人的心情,富于献身精神,但也孩子气-男生们在感情上太晚熟了-通常遇到过分的要求或是我认为不靠谱的行为我都会喟叹这个,然而其实我也并不确实清楚究竟怎样才算熟,也许只是重视的点和表达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我隐去未表的前提则是:我是因为先有好感、身体上不排斥、精神上有寄托而喜欢上他,而他却是在久居之后误以为离不开我。据我看来这印证了李泽厚大人的看法:女人喜欢人,愿意有sex,可以没有sex;男人喜欢人,必定想有sex,有sex未必喜欢人。 做为一个无色无德的人,老实说我对一切来自他人的喜欢从本质上都是不理解并感恩的。诚如acumen所问,人们到底是爱你的特质呢,还是爱你呢?我的表述则是:你喜欢上鸡蛋,不一定需要看看生出它来的母鸡-这也不是我的创意,改编自据说萧伯纳的妙语。于是乎,也许因为本身不信任喜欢,也没有抱持任何期望-这大概是失败换来的,足见人生际遇对人心态的造就-对于喜欢的离去也就可以保持比较平常的心。 但是没怎么谈过恋爱的人和恋爱一帆风顺的人势必不能理解我的这种平常心。我得说我很羡慕他们,不必考虑如何自保这类倒霉的问题。 无论如何,我们在一段时空里面彼此需要,一方甚至鬼迷心窍的充分考虑过了结婚,尽管事后证明这些统统客观上成了欺骗和谎言-当然了,彼时还是很真诚的,毕竟不成熟,可以理解,甚至值得感动-仍然不影响曾经互相喜欢,现在也仍然觉得有值得结交的地方,但我不希望是出自不必要的歉疚。 一个自称逻辑很好的米国人说,true friend不是social relationship。 有时候我真闹不清,假如是真爱,那么必定至少是true friend了吧,可是假如后来变成了social relationship,那么这些恋爱究竟是不是真挚的呢?祈祷Y大人至少可以成为我的true friend,以此验证我对该段relationship的真挚。 故事讲完了。没到40回,见谅,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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